CSS3语法结构、样式优先级与样式选择器

一、CSS简介
 
1.CSS 概述
CSS 指层叠样式表(Cascading Style Sheets),用于显示HTML元素;样式通常存储在样式表中,把样式添加到HTML4.0中,是为了解决内容与表现分离的问题;外部样式表可以极大提高工作效率,通常存储在CSS文件中,多个样式定义可层叠为一。
 
(1)样式解决了一个普遍的问题
HTML标签原本被设计为用于定义文档内容。通过使用 <h1>、<p>、<table> 这样的标签,HTML 的初衷是表达“这是标题”、“这是段落”、“这是表格”之类的信息。同时文档布局由浏览器来完成,而不使用任何的格式化标签。
由于两种主要的浏览器(Netscape 和 Internet Explorer)不断地将新的 HTML 标签和属性(比如字体标签和颜色属性)添加到 HTML 规范中,创建文档内容清晰地独立于文档表现层的站点变得越来越困难。
为了解决这个问题,万维网联盟(W3C),这个非营利的标准化联盟,肩负起了 HTML 标准化的使命,并在 HTML 4.0 之外创造出样式(Style)。所有的主流浏览器均支持层叠样式表。
 
(2)样式表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
样式表定义如何显示HTML元素,就像HTML 3.2的字体标签和颜色属性所起的作用那样。样式通常保存在外部的.css 文件中。通过仅仅编辑一个简单的 CSS 文档,外部样式表使你有能力同时改变站点中所有页面的布局和外观。
由于允许同时控制多重页面的样式和布局,CSS 可以称得上 WEB 设计领域的一个突破。作为网站开发者,你能够为每个HTML元素定义样式,并将之应用于你希望的任意多的页面中。如需进行全局的更新,只需简单地改变样式,然后网站中的所有元素均会自动地更新。
 
(3)多重样式将层叠为一个
样式表允许以多种方式规定样式信息。样式可以规定在单个的HTML元素中,在 HTML 页的头元素中,或在一个外部的CSS文件中。甚至可以在同一个HTML文档内部引用多个外部样式表。
 
(4)层叠次序
当同一个 HTML 元素被不止一个样式定义时,会使用哪个样式呢?一般而言,所有的样式会根据下面的规则层叠于一个新的虚拟样式表中,优先权的排序如下:
浏览器缺省设置 < 外部样式表 < 内部样式表(位于 <head> 标签内部) < 内联样式(在 HTML 元素内部)。
因此,内联样式(在 HTML 元素内部)拥有最高的优先权,这意味着它将优先于以下的样式声明:<head> 标签中的样式声明,外部样式表中的样式声明,或者浏览器中的样式声明(缺省值)。
 
2.CSS语法
 
(1)基础语法
①样式的组成
CSS规则由选择器,以及一条或多条声明两个主要的部分构成:
选择器通常是您需要改变样式的HTML元素;
声明使用花括号来包围;每条声明由一个属性和一个值组成;
属性(property)是您希望设置的样式属性(style attribute),每个属性有一个值,属性和值被冒号分开。
一般的样式为:selector {declaration1; declaration2; ... declarationN },例如:
h1 {color:red; font-size:14px;}
上面这行代码的作用是将h1元素内的文字颜色定义为红色,同时将字体大小设置为14像素。在这个例子中,h1是选择器,color和font-size是属性,red和14px是值。
 
②样式的值与单位
Ⅰ:用英文单词表示,如red、blue等。
Ⅱ:使用十六进制的颜色值#ff0000:p { color: #ff0000; },为了节约字节,可以使用CSS的缩写形式:p { color: #f00; }
Ⅲ:通过两种方法使用RGB值:p { color: rgb(255,0,0); },p { color: rgb(100%,0%,0%); }
注意,
A.当使用RGB百分比时,即使当值为0时也要写百分比符号。
B.但是在其他的情况下就不需要这么做了。比如说,当尺寸为0像素时,0之后不需要使用px单位,因为0就是0,无论单位是什么。
 
③引号
如果值为若干单词,则要给值加引号:p {font-family: "sans serif";}
 
④多重声明
如果要定义不止一个声明,则需要用分号将每个声明分开。
下面的例子展示出如何定义一个红色文字的居中段落。最后一条规则是不需要加分号的,因为分号在英语中是一个分隔符号,不是结束符号。
然而,大多数有经验的设计师会在每条声明的末尾都加上分号,这么做的好处是,当你从现有的规则中增减声明时,会尽可能地减少出错的可能性。
就像这样:p {text-align:center; color:red;}
你应该在每行只描述一个属性,这样可以增强样式定义的可读性,就像这样:
p {
  text-align: center;
  color: black;
  font-family: arial;
}
 
⑤空格和大小写
大多数样式表包含不止一条规则,而大多数规则包含不止一个声明。多重声明和空格的使用使得样式表更容易被编辑:
body {
  color: #000;
  background: #fff;
  margin: 0;
  padding: 0;
  font-family: Georgia, Palatino, serif;
  }
是否包含空格不会影响CSS在浏览器的工作效果,同样,与XHTML不同,CSS对大小写不敏感。不过存在一个例外:如果涉及到与HTML文档一起工作的话,class和id名称对大小写是敏感的。
 
(2)高级语法
 
①选择器的分组
可以对选择器进行分组,这样,被分组的选择器就可以分享相同的声明。用逗号将需要分组的选择器分开。
h1,h2,h3,h4,h5,h6 {
  color: green;
  }
 
②继承及其问题
根据 CSS,子元素从父元素继承属性。但是它并不总是按此方式工作。看看下面这条规则:
body {
     font-family: Verdana, sans-serif;
     }
根据上面这条规则,站点的 body 元素将使用Verdana字体(假如访问者的系统中存在该字体的话)。
通过CSS继承,子元素将继承最高级元素(在本例中是body)所拥有的属性(这些子元素诸如 p, td, ul, ol, ul, li, dl, dt,和 dd)。不需要另外的规则,所有 body 的子元素都应该显示Verdana字体,子元素的子元素也一样。并且在大部分的现代浏览器中,也确实是这样的。
但是在那个浏览器大战的血腥年代里,这种情况就未必会发生,那时候对标准的支持并不是企业的优先选择。比方说,Netscape 4就不支持继承,它不仅忽略继承,而且也忽略应用于body元素的规则。IE/Windows 直到IE6还存在相关的问题,在表格内的字体样式会被忽略。我们又该如何是好呢?
 
③友善地对待Netscape 4
幸运地是,可以通过使用我们称为 "Be Kind to Netscape 4" 的冗余法则来处理旧式浏览器无法理解继承的问题。
body  {
     font-family: Verdana, sans-serif;
     }
 
p, td, ul, ol, li, dl, dt, dd  {
     font-family: Verdana, sans-serif;
     }
4.0 浏览器无法理解继承,不过他们可以理解组选择器。这么做虽然会浪费一些用户的带宽,但是如果需要对Netscape 4 用户进行支持,就不得不这么做。
 
④继承是一个诅咒吗?
如果你不希望 "Verdana, sans-serif" 字体被所有的子元素继承,又该怎么做呢?比方说,你希望段落的字体是Times。没问题。创建一个针对 p 的特殊规则,这样它就会摆脱父元素的规则:
body  {
     font-family: Verdana, sans-serif;
     }
 
td, ul, ol, ul, li, dl, dt, dd  {
     font-family: Verdana, sans-serif;
     }
 
p  {
     font-family: Times, "Times New Roman", serif;
     }
 
3.如何插入样式表
当读到一个样式表时,浏览器会根据它来格式化HTML文档。插入样式表的方法有三种:
 
(1)外部样式表的插入
当样式需要应用于很多页面时,外部样式表将是理想的选择。在使用外部样式表的情况下,你可以通过改变一个文件来改变整个站点的外观。每个页面使用 <link> 标签链接到样式表。<link> 标签在(文档的)头部:
<head>
<link rel="stylesheet" type="text/css" href="mystyle.css" />
</head>
浏览器会从文件mystyle.css中读到样式声明,并根据它来格式文档。外部样式表可以在任何文本编辑器中进行编辑。文件不能包含任何的html标签。样式表应该以.css扩展名进行保存。下面是一个样式表文件的例子:
hr {color: sienna;}
p {margin-left: 20px;}
body {background-image: url("images/back40.gif");}
不要在属性值与单位之间留有空格。假如你使用 “margin-left: 20 px” 而不是 “margin-left: 20px” ,它仅在 IE 6 中有效,但是在Mozilla/Firefox或Netscape中却无法正常工作。
 
(2)内部样式表
当单个文档需要特殊的样式时,就应该使用内部样式表。你可以使用 <style> 标签在文档头部定义内部样式表,就像这样:
<head>
<style type="text/css">
  hr {color: sienna;}
  p {margin-left: 20px;}
  body {background-image: url("images/back40.gif");}
</style>
</head>
 
(3)内联样式
由于要将表现和内容混杂在一起,内联样式会损失掉样式表的许多优势。请慎用这种方法,例如当样式仅需要在一个元素上应用一次时。要使用内联样式,你需要在相关的标签内使用样式(style)属性。Style 属性可以包含任何 CSS 属性。本例展示如何改变段落的颜色和左外边距:
<p style="color: sienna; margin-left: 20px">
This is a paragraph
</p>
 
(4)多重样式
如果某些属性在不同的样式表中被同样的选择器定义,那么属性值将从更具体的样式表中被继承过来。例如,外部样式表拥有针对h3选择器的三个属性:
h3 {
  color: red;
  text-align: left;
  font-size: 8pt;
  }
而内部样式表拥有针对 h3 选择器的两个属性:
h3 {
  text-align: right; 
  font-size: 20pt;
  }
假如拥有内部样式表的这个页面同时与外部样式表链接,那么 h3 得到的样式是:
color: red; 
text-align: right; 
font-size: 20pt;
即颜色属性将被继承于外部样式表,而文字排列(text-alignment)和字体尺寸(font-size)会被内部样式表中的规则取代。
 
4.常用选择器
 
(1)派生选择器
通过依据元素在其位置的上下文关系来定义样式,你可以使标记更加简洁。在CSS1中,通过这种方式来应用规则的选择器被称为上下文选择器 (contextual selectors),这是由于它们依赖于上下文关系来应用或者避免某项规则。在 CSS2 中,它们称为派生选择器,但是无论你如何称呼它们,它们的作用都是相同的。派生选择器允许你根据文档的上下文关系来确定某个标签的样式。通过合理地使用派生选择器,我们可以使 HTML 代码变得更加整洁。
li strong {
    font-style: italic;
    font-weight: normal;
  }
 
(2)id 选择器
①id选择器可以为标有特定id的HTML元素指定特定的样式。id 选择器以 "#" 来定义。
#red {color:red;}
#green {color:green;}
<p id="red">这个段落是红色。</p>
<p id="green">这个段落是绿色。</p>
id属性只能在每个HTML文档中出现一次。想知道原因吗。
 
②id 选择器和派生选择器
在现代布局中,id选择器常常用于建立派生选择器。
#sidebar p {
font-style: italic;
text-align: right;
margin-top: 0.5em;
}
上面的样式只会应用于出现在id是 sidebar的元素内的段落。这个元素很可能是div或者是表格单元,尽管它也可能是一个表格或者其他块级元素。它甚至可以是一个内联元素,比如 <em></em> 或者 <span></span>,不过这样的用法是非法的,因为不可以在内联元素<span>中嵌入<p>。
 
③一个选择器,多种用法
即使被标注为sidebar的元素只能在文档中出现一次,这个id选择器作为派生选择器也可以被使用很多次:
#sidebar p {
font-style: italic;
text-align: right;
margin-top: 0.5em;
}
 
#sidebar h2 {
font-size: 1em;
font-weight: normal;
font-style: italic;
margin: 0;
line-height: 1.5;
text-align: right;
}
与页面中的其他p元素明显不同的是,sidebar内 p元素得到了特殊的处理,同时,与页面中其他所有h2元素明显不同的是,sidebar中的h2元素也得到了不同的特殊处理。
 
④单独的选择器
id选择器即使不被用来创建派生选择器,它也可以独立发挥作用:
#sidebar {
border: 1px dotted #000;
padding: 10px;
}
根据这条规则,id为sidebar的元素将拥有一个像素宽的黑色点状边框,同时其周围会有10个像素宽的内边距(padding,内部空白)。老版本的 Windows/IE 浏览器可能会忽略这条规则,除非你特别地定义这个选择器所属的元素:
div#sidebar {
border: 1px dotted #000;
padding: 10px;
}
 
(3)类选择器
①在CSS中,类选择器以一个点号显示:
.center {text-align: center}
<h1 class="center">
This heading will be center-aligned
</h1>
<p class="center">
This paragraph will also be center-aligned.
</p>
类名的第一个字符不能使用数字!它无法在 Mozilla或Firefox中起作用。
 
②class也可被用作派生选择器:
.fancy td {
color: #f60;
background: #666;
}
在上面这个例子中,类名为fancy的更大的元素内部的表格单元都会以灰色背景显示橙色文字。(名为 fancy 的更大的元素可能是一个表格或者一个 div)
 
③元素也可以基于它们的类而被选择:
td.fancy {
color: #f60;
background: #666;
}
在上面的例子中,类名为fancy的表格单元将是带有灰色背景的橙色。
<td class="fancy">
你可以将类fancy分配给任何一个表格元素任意多的次数。那些以fancy标注的单元格都会是带有灰色背景的橙色。那些没有被分配名为fancy的类的单元格不会受这条规则的影响。还有一点值得注意,class为fancy的段落也不会是带有灰色背景的橙色,当然,任何其他被标注为fancy的元素也不会受这条规则的影响。这都是由于我们书写这条规则的方式,这个效果被限制于被标注为fancy的表格单元(即使用td元素来选择fancy类)。